首页
律师简介
法律法规
成功案例
律师日记
律师照片
联系方式
首页
»
法律法规
»
行政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21号 现公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1年11月1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10:56: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10:55:48
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已经2003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智权 2003年9月27日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10:54: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10:54:23
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28号 《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智权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规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09:34:3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09:34:33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91号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已经2004年6月29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张福森 二〇〇四年七月六日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09:3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已经2004年9月6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09:34: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已于2004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04年7月13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09:34:10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1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
编辑:虞国华律师
发表于:2014-04-25 09:33:25
共
1
篇
相关分类
民事
刑事
行政
其他
推荐文章
更多
本分类最新文章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
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
联系我们
虞国华律师
手机:15270082833
QQ :153609855
邮箱:153609855@qq.com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宝润中心十楼(江西千瓷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虞国华律师
-
景德镇律师
-
江西省景德镇律师
网站建设:
淘折网
赣ICP备18002551号